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
空调使用管理规定
为做到节能降耗,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工提供良好的教学办公环境,本着正确使用、安全管理、专人负责、中低运行、节约用电的原则,切实保障学院空调的有效使用和管理,特制定本规定:
一、空调的启用
1.严格控制空调使用开启温度,依据本地气象台的预报,夏季室内温度高于30℃;冬季室内温度低于10℃时,方可开启空调。
2.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启,严禁在冬天开启制冷或在夏天开启制热。严禁在空调室内分机下方堆放图书资料或其它易燃物品。
3.为节约能耗和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,温度设置要适中,空调开启后,请关闭门窗,其温度设定应控制在制冷时不低于26℃,制热时不高于20℃。
4.无人在办公室的情况下,务必关闭空调。当天气暖和时,可灵活掌握空调的开关,注意节约用电。
二、空调的使用与管理
1.做到人走机关,放学以后,应将空调关闭,以免长时间运行至使零部件发热短路引起火灾。
2.办公室的空调使用管理责任人为办公室负责人,遥控器由办公室负责人掌握。
3.由于空调的使用开启不当,造成空调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,要追究其使用者的责任,空调遥控器要妥善保管,不得随意乱放,丢失照价赔偿。在不使用空调的季节,应取出遥控器电池,以免损坏遥控器。
4.各办公室人员、处室负责人均负有保管维护空调等电器设备的责任,当电器出现故障时,要及时向后勤处报修。
三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后勤处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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